自然资源局关于生猪养殖文件内容(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导读 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自然资源局关于生猪养殖文件内容,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相信很多小伙伴还...

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自然资源局关于生猪养殖文件内容,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彭科 发布部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自然资电发〔2019〕39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  当前,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平稳运行,事关社会稳定大局。

2、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形势需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作为当前土地管理的重要任务,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主动服务。

3、要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摸清情况、了解需求,抓住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为稳定生猪生产切实提供用地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4、  二、落实和完善用地政策  一是,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5、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6、  二是,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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