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三流一致(三流一致)

导读 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会计三流一致,三流一致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增值税实务中所说的“三流”...

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会计三流一致,三流一致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增值税实务中所说的“三流”,是指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

2、“三流一致”是指货物、资金、发票的流向指向同一法律主体。

3、在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情况下,货物流可能会被解释成劳务流、服务流。

4、扩展资料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5、2021年1月21日起,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6、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推出的电子专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有利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7、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部门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

8、同时,税务部门还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

9、公告明确,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

10、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我国将在新办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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